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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泸州市职位)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公务员考试     加入时间:2024-03-06 17:44:17     作者: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数:10392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要求,现将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一)资格审查。按照招考公告规定,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3:1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名单已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成绩查询”公布(www.scpta.com.cn)。
    (二)递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于2024年3月13日12:00截止。请有希望递补的考生手机务必保持畅通。递补期间因手机不畅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3月11日上午9:00-12: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一楼大厅(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号)。
    四、资格审查流程
  (一)考生仔细阅读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携带公告要求的相关材料到资格审查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请面试资格审查入闱人员手机保持畅通。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因手机不畅且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如对面试资格审查所要求的资料及手续不清楚的,请在面试资格审查前主动与面试资格审查单位电话联系。
  (二)审核合格后,考生凭签署“审核通过”意见的“报考信息表”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请提前准备好现金。
  (三)考生在资格审查人员名册上签字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资格审查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到场,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的,本人应亲笔写下委托书(在委托书中注明不能参加原因),委托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按照本公告要求,将所需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交代办人,代办人同时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录用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并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三)根据泸市财综〔2018〕199号文件精神,对公招公务员面试考务收费提供电子票据,需要电子票据的请扫码关注“电子票夹”微信公众号,于缴费十个工作日后登陆“电子票夹”微信公众号查看电子票据相关信息。
  (四)体检等有关事宜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此公告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830-3111831)。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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